中国新闻周刊刊文《“给你三世富贵”的老板,带着6.1万枚比特币跑了》,其中披露据该刊得到的关于钱志敏英国比特币洗钱案的司法文件显示,涉案比特币被认为大部分来自她在中国实施的大规模的欺诈犯罪。2014年6月,钱志敏以他人名义开设了数字货币交易账户,用赃款逾11亿元人民币购买比特币,若按2024年以来比特币市值最高价计算,价值已高达320多亿人民币。律师分析,钱志敏是在2017年9月逃至英国,同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从那时起,虚拟数字货币交易所才关闭了人民币与虚拟数字货币的兑换通道。也就是说,钱志敏在案发前可以使用赃款在交易平台直接购买比特币,再加上当时账户实名制等反洗钱手段的缺位,她很容易就实现了携比特币逃至境外。